现已进入2021年度个税汇算期,本项工作事关每位职工利益,请各单位(部门)高度重视,具体要求如下:
1、各单位(部门)务必通知每一位职工(在编和非在编),确保本单位(部门)全员完成汇算。
2、汇算结果无论是退税还是补税,均须完成汇算。
3、材料报送。各单位(部门)请于4月7日18:00前将本单位(部门)2021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情况统计表(见附件)发至邮箱:837248205@qq.com。
4、汇算中需要协助的,请致电:3342877
注意事项:
1、 填表时务必以教职工报送的截图为依据。
2、 截图方法:打开“个人所得税APP”-点击“我要查询”-点击“申报查询”-点击“已完成”,即可查询到已完成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结果。
计划财务处
2022年3月28日